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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正式启动
2024-04-28 15:34  

各学院、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:为了顺利推进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,根据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》(教外厅(2020) 1号)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及《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》有关要求,下一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,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,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,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。现将本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参评对象

1.20249月之后继续在校学习、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学生(2024 年春季入学新生除外)

2.原计划20247月毕业,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学生(延期申请另行通知)

3.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

 

评审办法

1.天津理工大学大学全面考核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、综合表现,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评审建议:继续发放奖学金、中止奖学金、恢复奖学金、取消奖学金。评审建议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。

 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评审意见为不合格,中止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:

1)评审综合得分低于60分;

2)因考试不合格留级或降级的;

3)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;

4)其他导致中止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的行为;

被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者,自下一学年开学起停发其奖学金;奖学金中止期满前,经本人申请,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,如评审合格,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,可以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奖学金。

3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评审意见为不合格,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:

1)评审综合得分低于60分;

2)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;

3)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;

4)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。

年度评审不合格、被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,从公布之日起取消其奖学金,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。

 

评审步骤

1. 42-49  学生个人自评。学生通过CSC号登录至信息系统https://studyinchina.csc.edu.cn,选择奖学金年度自评,按照要求完成填写并提交。

2. 410-419  导师/辅导员评价。

①按照《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》要求,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考评人(学生导师、辅导员)对学生进行打分并提交评审小组审核,学院审核通过后,由考评人通过邮箱中获取的账号和临时密码,登录信息系统(同上),修改密码,在419日之前完成系统中的打分和评审工作,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

4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份本次评审总结报告(加盖学院公章),发送至邮箱:cis@tjut.edu.cn

3. 56-8  学校评审

4. 58-12  校内公示

5. 512日后,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学校评审结果,评审结束后,将信息反馈至各学院。

 

编辑 | 林中佳

责任编辑 | 乔丽燕 林中佳

审核 | 钟炜 乔丽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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